荆门市统计局制定第六个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日前,荆门市统计局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鄂统计文[2011]53号)精神,结合该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荆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规划》提出了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统计工作,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氛围,为“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划》明确了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规划》进行了统一部署。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为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至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5为检查验收阶段。《规划》为就各阶段具体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规划》还就统计“六五”普法对象、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工作标准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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