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沙巴体育投注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4月2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7号)。《通知》要求:
一是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视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是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统计业务接受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指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具体承担五项职能。
三是规范设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立程序,进一步强调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规定;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期限管理;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
四是科学组织部门统计调查。提高部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强化部门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政府统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分析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五是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建立并及时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各级政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强化政府统计信息资源共享。经信、财政、住建、交通、商务、税务、电力、邮政、电信、金融等与国民经济核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包括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全面小康监测、政府宏观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所需要的基本统计资料。
六是规范公布统计数据。建立数据公布预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布统计数据,涉及全省综合性统计数据以及政府统计机构调查收集的统计资料,由政府统计机构对外公布;规范数据公布内容,各部门在公开场合使用其他部门统计数据应注明来源。
七是夯实部门统计基础。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统计法,依法履行好统计工作职责;大力推动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通知》最后要求,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落实。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对部门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巡查制度,适时开展巡查,及时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考评办法,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促进部门统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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