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9月17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慧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并对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部署。
朱慧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意义。《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朱慧要求,要迅速传达学习,熟悉《规定》要义。各级统计机构要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好干部职工的学习。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把学习《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组织学习,确保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地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熟知《规定》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规定》打下坚实基础。
朱慧对近期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部署。他指出,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提出贯彻落实建议;要聚焦督察重点,总结成绩和短板,做好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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