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湖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推进机制、严实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对督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整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主要聚焦反馈意见指出的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等四个方面10项23条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台账,做到精准彻底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全面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切实解决制约统计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固强补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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