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统计工作计划
| 索 引 号 | 011043428/2019-01370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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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沙巴体育投注 | 发文日期 | 2016-03-03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反映、把握、服务新常态,在湖北统计升级版的总体战略布局下,围绕“三个提高”,坚持“三个导向”,用好“三种思维”,狠抓“四个根本”,突出质量、效率,全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完善统计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巩固深化统计改革,大力加强“两库”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代统计体系,全面准确高效地反映湖北“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进程,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不断开创湖北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和担当意识。全省上下要始终坚持 “质量可靠,全局主动”的根本思想,不断强化主业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统计工作的首位,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湖北实际。二是强化正确导向。在抓数据质量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含糊不摇摆,始终保持统计数据质量整治的高压态势。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数据质量管控,严把单位入口关,严把数据审核关和质量评估关。始终把数据质量作为评价各地统计工作成效的最重要依据,作为衡量统计局长是否称职的根本标准。
(二)扎实推进依法统计
始终坚持依法统计的根本抓手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关键作用,各级统计局长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将依法统计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是健全法治体系。继续开展《湖北省统计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完善评估、核查、执法等各项制度,推动地方统计立法进程。三是提高普法实效。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紧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渠道,做好日常和重要时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普法效果。四是增强执法动力。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2016年市州要加大案件直查力度,消除案件查处“空白市”, 并积极推动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和案件查处,坚决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检查结果的运用。五是强化法治保障。各市州统计局要争取设置统计法治机构,配备专职统计法治人员,积极推动县级统计局配备专职统计法治人员。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
(三)主动适应统计改革
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新的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协调专业、主动作为。二是积极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方法。三是主动试行自然资源负债表的编制,为国家局全面推行奠定基础。四是加快推进国家资产负债表试编的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五是深入钻研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统计制度,结合湖北实际抓好落实。六是不断完善投资统计改革,推动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相结合的转轨及按月入库。七是巩固深化调查监测资源整合成果,充分发挥统计新兴之轨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两个大局”。
(四)持续夯实基层基础
继续完善统计治理体系,大力提升统计能力。一是突出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二是抓好村级统计基础工作“五有五化”,将规范化建设延伸拓展。三是促进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考评,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四是继续巩固乡镇“八有八化”成果,抓好县级整体推进,落实市州七条意见。五是不断争取和科学配置统计资源,增强统计能力。六是协调平衡发展,加大对薄弱地方的督办、指导和扶持力度。
(五)大力加强“两库”建设
在“数库”建设上,一是真实可信,数出有据。增强指标间的逻辑性、匹配性和协调性。二是拓展范围,丰富内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统计上取得突破。三是及时更新,手段先进。借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空间遥感、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数据收集、加工、传播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效能。四是互联互通,各方共享。探索建立与政府和部门互通共享的数据平台。五是安全实用,方便快捷。加快建设数据齐全、提取便捷、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统计服务数据库。
在“智库”建设上,一是围绕新常态新理念新发展提供统计服务。及时反映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进程,及时反映和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及时反映和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时反映和服务一元多层次战略实施。二是突出预测预判预警和对策建议。统计分析研究要实现事后分析向预测预判预警转型,要实现现状分析向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转型。三是全面推行导师制传带制。将“两制”机制引向市县,强化统计发展的人才基础。四是加强上下联动发挥整体功能。重大的分析研究课题,要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有分量的统计成果。五是提高社情民意调查水平。强化民调结果的分析研究,推进县级民调建设,打造统计服务的重要一翼。
(六)规范实施常规调查
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为着力点,认真实施工业、能源、农村、投资、贸经、社科、人口、服务业、名录库等常规统计调查。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制度方法,维护统计制度方法的权威性。二是坚决维护尊重企业依法独立上报数据的权利,增强企业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三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对统计数据上报的不当行政干预,增强基层统计人员抗干扰的坚定性。
(七)全力抓好农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201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统计机构要按照“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和廉洁普查”, 高质量抓好我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一是做好机构组建、工作人员抽调,保证普查机构高效运转。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物质准备,保证满足普查需要。三是认真抓好武汉新洲、咸宁嘉鱼、荆门钟祥三个普查试点工作,保证为全省全面开展提供经验。四是抓好“两员”选调培训,保证人员数量质量。五是广泛开展普查宣传,保证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六是积极支持协助抓好遥感测量工作,保证农普工作的整体协调。
(八)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责任分工
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县域经济评价工作的统计服务,认真做好省纪委、省综治办委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感两度”民意调查,配合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综合利用创新试点,配合扶贫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服务好各级各地“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不断学习
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新常态特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和统计业务、经济形势及统计管理等知识学习,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要提升精神区位,强化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适应发展需求。
(二)强化改善环境
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以依法统计为抓手,以落实省政府42号文件精神为重点,以加强统计执法和统计巡查为手段,着力改善统计的行政环境;以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为着力点,以加强统计宣传和统计解读为举措,以服务“三个面向”为理念,着力改善统计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计划。各级统计机构要将队伍建设作为统计发展的根本保障,站在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科学制订和加快实施统计人才培养计划;坚持正确导向。树立统计信仰,按照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要求,用统计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加大培养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实践提高,创造促进统计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和环境,促进年轻干部迅速成长。要着力加强“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强化统计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制度建设。围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围绕认真贯彻《准则》《条例》,不断强化统计系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重点围绕信仰信念、党性党风、纪律规矩和践行发展理念四方面开展学习教育,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三是深入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巩固反“四风”成果,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倡导简洁明快求真务实的统计新风。四是加强督办指导。进一步加强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业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推行暗访式调研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履行部门职责。认真做好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湖北建设绩效及“三万”驻点村、“双万”联系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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