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局:坚持依法普查 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作为一次全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总盘点,襄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我市经济的“综合体检”,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关键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6个统计方面的重要文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也审议通过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在2017年出台《统计法实施条例》后,又在今年7月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修改。值此关键时期,能否较好地完成本次经济普查自然成为国际国内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它既是过去五年社会经济发展成绩的展示,又直接关系到未来五年社会经济的发展走向。
数据质量是确保普查最终成败的关键。经济普查既是政府行为,也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在经济规模变大、结构日趋复杂的当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增强,使得少数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不高,普查员上门调查取数的难度越来越大。抓数据质量要从源头数据抓起,入户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的核心环节,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数据是否真实客观。只有在准确、真实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国家和各级政府才能进行科学决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每个被调查对象都应当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自觉接受调查,依法履行填报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准确反映情况,做到不错报、不瞒报、不漏报,为经济发展尽到应尽的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普查工作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等惩戒制度。
依法普查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根本。对每个普查对象而言,依法普查是法定义务,真实独立地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是企业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依照统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企业独立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条例的具体要求,依法组织普查工作,加强督查和指导;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支持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各级普查机构都要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各级纪委监察机构将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尽一切努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普查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标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对其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负责,拒绝、抵制普查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任何歪曲、篡改、虚报、瞒报普查数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须坚决杜绝。
2018年12月31日24时,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一的调查时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过培训的全市716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整装待发,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市119个街道(乡镇)、2719个社区(村)和近45万个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正式进行普查登记。经济普查关系到每个人,全社会都要旗帜鲜明反对弄虚作假,共同支持、紧密配合,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以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全面反映襄阳奋力拼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作者系襄阳市常务副市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王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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