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1月8日—11日,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在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召开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郑重的历史性、战略性决策,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和善于运用历史规律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继往开来的自信和担当。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鄂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忠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为深入推进“武鄂同城、城乡融合”,为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贡献统计力量。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公报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无疑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是中共百年来第三个历史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重要文献,必将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离不开我国与时俱进的宪法所提供的坚实保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严格落实宪法,才能体现法律的生命力、权威性和社会的公平度。统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统计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统计本质的根本保证。统计法治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树立统计权威的现实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决策部署,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而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调查数据既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统计违法行为被有力遏制,依法统计的水平不断提高,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完善统计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重大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的要求,为统计工作明确了路径、提供了动力、注入了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办、国办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只有依法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及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依法提供统计保障,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行为,才能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统计调查部门,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善于运用统计法治思维,自觉履行依法统计义务,强化统计执法检查队伍,配齐执法检查人员,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推动形成全市统计执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持续保持统计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和效果。各区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进一步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坚持违法必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威慑作用,努力推动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规范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活动。切实加强对下级统计调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独立统计职权不受侵犯。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规范检查,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严把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发布等各个关口,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持续优化统计法治宣传。继续推进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大力宣传《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9.20”统计开发日、“12.1”宪法宣传日、“12.4”《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开展普法知识宣传,积极谋划并启动“八五”普法教育工作,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广大社会公众尊法守法、自觉抵制弄虚作假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依法统计氛围。
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行动指南,坚守依法统计初心,牢记依法治统使命,不断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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