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之问——统计篇
董书记在全区启动“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讨论活动中提出:“高质量发展为什么、做什么、靠什么”这一“现实之问”“鄂城之问”,结合全区统计工作的实际,区统计局将努力做好三个必答题,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一、统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什么?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办国办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文件制度出台之密、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肯定了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推动统计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和《规定》,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深刻认识统计工作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新定位,紧紧围绕“完善统计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在鄂城落地生根。
二、统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做什么?
一是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意识。为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不断地提高,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统计法》正式施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8月1日实施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统计监督检查要求和违纪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统计系统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二是要持续推进统计工作规范。认真落实统计基础台账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和工作记录,确保数出有据、应统尽统,持续推进镇、街、开发区、企业、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统计基层统计能力和基础水平。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强化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性,确保统计工作的统一性。依法公布统计资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除依法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要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是统计人应尽职责,统计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研究,完善调查方法,加大数据挖掘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预测预警研判,将统计分析的重点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转变,客观反映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情况,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要围绕社会公众需求,及时解读统计数据,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和统计服务。
四是要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方面,统计部门要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恪守“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统计职业操守,要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方面;要把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将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要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着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统计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积极配合推动镇、街、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有关制度和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统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靠什么?
一是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一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目标,发扬斗争精神、钉钉子精神,坚持担当尽责、苦干实干,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和研究分析,为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保障。
二是牢固树立“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两大理念。“用数据说话”是“为决策服务”的前提,关键在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只有真实准确的数据,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将始终把统计数据质量视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抓住数据上报、审核、监测三个重点环节,加强数据上报业务指导,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加强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加大疑似问题查询和现场核查力度;强化重点数据指标监测,在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形势的同时,重视微观经济指标的支撑。同时,不断健全数据审核评估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分级负责、分级追究、全程管控"原则,探索建立区、镇(街、开发区)两级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及责任追究体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决策服务”是“用数据说话”的目的,关键在于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只有高水平、高质量、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才能更好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测量仪、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我们将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区“两会”部署的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分析报告质量。今年以来,共撰写进度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16期,其中4篇文章被省市专业网站采用。
三是建立健全“一月三重、分析研判、协调沟通”三项机制。为加强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实行时间工作法,抓住工作侧重点,建立“一月三重”工作机制,根据统计工作专业性、时效性、业务性强的特点,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统计工作每月不同时间段的不同侧重点,每月上旬重点做好数据汇总预警,每月中旬重点做好数据反馈分析,每月下旬重点做好决策建议研究,切实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为加强统计分析研究,精准把握经济形势,我们实行三维分析法,抓住经济支撑点,建立分析研判机制,以区为“面”做好区域范围分析,以产业为“线”做好结构比重分析,以行业为“点”做好领域分类分析,构建“点、线、面”立体分析模型,覆盖全专业进行综合、深入、透彻的研究分析,查找薄弱点,挖掘支撑点,充分发挥统计资源优势,积极提出对策建议。
为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我们实行主动式服务,抓住部门需求,理顺并完善与发改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局、招商投资中心等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县域经济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各类指标,做好“天气预报”,及时提供统计预警预测服务,做到“雨前送伞”,主动指导对接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统计法治、作风效能、干部能力”四个建设。全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将积极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乡镇(街道) 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工作经费、统计工作补贴、统计台账、统计法治建设以及统计绩效考评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加大对基层的调研指导力度,及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问题,加强对基层的关心关爱。同时,注重在工作中发掘提炼好的做法与经验,培育和推广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全面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坚持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将修订完善考勤、财务管理、作风纪律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抓好督查督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将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打造勤勉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和干部培训,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与“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业务骨干举办讲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前往先进县市区学习调研、深入基层进行现场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协调的统计队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