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意识 依法科学治统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今年11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继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从召开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到修改完善宪法;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必须更加坚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更是现在这个关键节点的重中之重。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更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学习历史,学习中国共产党取得的辉煌成就,要落实在提高历史文化素养上,落实在提高工作水平上,要从中汲取有益于加强修养、做好工作的智慧和营养。我们要把党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在统计实际工作中,严肃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工作态度,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步伐。
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依法治统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提出要求。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对统计工作进行部署。这既体现了对统计工作的高度关注,又是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依法治统成为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成为了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要求。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做到零容忍严处罚,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中国。
三、法治思维贯穿统计发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是要求统计部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和改革,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可以真实、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经济状况。
统计调查数据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征程中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信息基石,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数据支撑,因此坚决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如今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更加重要。
(一)坚持以学为先,强化法治理念。
我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意识。积极开展部门自学,全区32个部门、园区、街道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集中组织研学《统计工作手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共800余人参加学习。同时强化内部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局内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共计12次,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自身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普法宣传,做到“谁执法谁普法”。
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充分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始终将依法统计、真实报数作为统计行为规范准则,保持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
我区今年一是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时点,通过多种形式,区街联合开展普法主题活动,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开展咨询服务200多人次;同时利用走访调研契机,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全区依法统计意识。二是编发统计法制书籍。将各级领导统计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及常用统计法律法规汇编成《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及《统计法律法规汇编2021》,发放1800余本至全区各部门、街道、园区及千余家“四上”企业,指导全区统计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制相关知识。三是与区委党校加强沟通交流,建立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今年通过组织召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等形式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3次,培训人次达120余人。同时放置200本《统计法律法规汇编2021》到党校便于领导干部随时阅读学习。
(三)坚持防惩并行,强化核查检查。
保障统计数据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防惩并行。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地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成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多措并举坚决保障数据质量。严格按照执法工作流程依法执法,畅通统计违法的监督举报渠道。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处罚,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
今年以来,我区统计局共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企(事)业单位、项目233次,协助市局对我区企业(单位)开展“双随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现场检查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凭证、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督促企业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排查数据风险点。开展对全区28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并对其中四家企业进行 “双随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再落实。
作为统计部门,需要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统计事业发展各个环节,共同创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工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用好“统计服务”动力,持续推进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见实效。紧紧围绕我区“借东风、定军山、车谷二次创业再出发”的发展目标,勇担责任使命,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努力打造“实干型”、“服务型”、“专业型”、“创新型”、“担当型”统计,不断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建功新时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