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予强力推进,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对实现统计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强化法治学习,树立统计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就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纲领性文件,对统计工作作出系列重大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这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依法治统方针政策,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制度保障,为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方向。统计机构应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统的部署要求,扎实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坚持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促学习、以学习促实践,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真正执行到实际统计工作中。同时,各级统计机构要以各类统计调查走访检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为契机,进一步将学习《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压力传导至统计调查一线,教育引导基层统计人员牢记初心和使命,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自觉把学习教育转化为狠抓工作落实的动能,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去,切实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二、强化统计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统计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统计机构要努力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统计机构应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力推进统计制度建设,持续狠抓统计制度执行,不断强化统计生产过程,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保障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一是健全统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统计制度,着力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不断提高统计制度在统计实践中的实用性。二是狠抓制度执行。要坚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制度落实、驰而不息地抓制度执行,切实扎好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好各项统计制度,将制度挺在前面。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要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着力突出统计数据生产的事先、事中、事后过程管理,加大数据质量常态化跟踪审核评估和异常波动情况的核查核实力度,坚决把好数据质量关口,及时发现、果断纠正、全面消除各类数据的质量风险隐患。
三、强化统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统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一是完善制度,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细化配套方案,把统计执法检查与日常统计业务核查有机相结起来,提高执法精准度,扩大核查覆盖面,确保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建设,提高能力。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在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统计执法队伍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统计风险攻坚战提供队伍保障。三是有案必查,违法必惩。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案件举报长效机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认真核实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工作氛围,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统计生态。
四、强化法治宣传,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作为新时代的开启之年,法治宣传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统计法治宣传,对于广泛传播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应结合统计实际,因地制宜做好宣传规划,采取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需求的方式,拓宽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群众参与度。一是注重有针对性的宣传,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围绕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干部职工,以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党校阵地等,有针对性举办统计法治讲座、法治座谈、法治大讲堂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自觉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以新媒体为平台,借助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宣传统计法治意义和动态,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三是以各类统计培训为契机,完善业务培训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机制,增加统计法治宣传比重,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范围内全覆盖。四是注重抓好重点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大型国情国普查等重要时点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聚集全社会力量推动统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的时代蕴含新的机遇,新的征程承载新的作为。各级统计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聚集《统计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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