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普查》第12期
编者按:我省单位核查工作于9月底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摸清全省各类单位底数,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顺利推进经济普查工作。现将省经普办副主任、省局普查中心主任谢名义在全省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培训会上的讲话材料转发各地,供学习参考。
熟练掌握核查方案扎实做好核查工作
沙巴体育投注普查中心主任 谢名义
2013年9月17日
各位主任,同志们:
大家辛苦了!
今天,我们召开培训会议,其目的是布置全省单位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力争全省单位不重不漏、普查登记底册真实、完整。
单位核查是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核查方案和比对程序,是我们开展核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管理平台,大家一定要通过这次会议学懂弄通。
单位核查从某种程度上讲具有不可重复性,有效的组织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地要在熟练掌握方案和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基层实际,创造性地提前搞好组织管理设计,将责任和风险意识通过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逐级传导下去,落实到每个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身上,这是我们有序开展和管控核查工作的关键。
与此同时,单位核查工作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部门的配合,这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赋予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向局领导作好汇报,积极争取本级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协作,强化政府行政行为。
单位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再怎么强调其重要性都不过分。我们要以决战的信念,必胜的信心,从细节着手,倒排工期,狠抓落实,攻克这一关键战役,为全省经济普查工作夯实基础。
关于整个普查工作,普查中心于9月2日向省局党组(扩大)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尽管有些工作可能会有调整,但具体内容和要求不会有大的变化。现将汇报材料一并印发给大家,作为各地安排工作时参考。
谢谢大家。
汇报材料
认真贯彻两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省三经普工作
8月29日,全国、全省三经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发出了打赢普查攻坚战的战斗号令。现在离普查现场登记仅有4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专业,务必紧急行动,提神保质,认真贯彻两级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普查数据质量,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注重细节,不等不靠,抢时间、促进度、上措施,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普查每一场关键战役。
一、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全覆盖
目前,我省还有少数县市没有下发工作文件,没有组建普查机构,部分县市普查经费(特别是“两员”报酬)没有落实或缺口较大。我们要借这次两级会议的东风,加强督办督查、继续开展每周通报制度,力促机构、人员、经费下至乡镇在短时间内实现三落实,全覆盖。9月中下旬,省普查办(政府)将组织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的检查小组赴各地开展督办检查(通知及方案已拟定)。
二、试点热身求实效
目前,我省省级试点工作即将由清查阶段转入PDA现场登记阶段,在切实做好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指导好市州专项试点。试组织、试方案、试流程,锻炼队伍,以实战的姿态搞好普查热身。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把握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运用底线思维做好应急预案。计划9月上旬开展试点培训,组织省级试点观摩;9月下旬进行全省试点总结。
三、“两员”选聘重质量
我省单位核查在即,基层普查机构特别是县级普查机构,从现在开始要充分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按照“两员”选聘办法,精挑选、严把关,提前做好“两员”储备,做到进退有余、高效管理。9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上报“两员”信息至省普查办建库备查。省普查办将采取下带一级的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强化“两员”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市、县业务骨干培训9月份进行,“两员”培训11月底前完成。
四、单位核查务彻底
我省单位核查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下周召开部门会议,落实部门资料提供时间及标准;9月中旬组织单位核查方案及比对整理程序业务培训;9月底前由省级合库比对,自上而下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县级可同步进行),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基层人员人工剔重,以乡镇为单位生成核查底册。二是,10-11月开展地毯式清查,自下而上更新名录信息;11份在查遗补漏基础上,生存新的核查底册。通过单位核查,力争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普查登记底册真实、完整。
五、电子地图合标准
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争取测绘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全面利用部门高清导航图和影像图,结合现场勘察,上下左右联动,搞好各级普查边界勘界工作。强化审核把关,切实查清、划清、标清普查地理信息,绘制覆盖全面、无缝连接、边界清晰的普查区电子地图。拟于9-10月份开展培训,力争11月上旬完成普查区电子地图绘制工作。
六、质量控制有举措
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专业,要增强风险意思,利用普查试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财务及实物量指标影响因素为导向,分行业、规模积极探索企业组织结构,普查登记、审核、处理等各环节数据质量管控措施及办法,明确指标口径、来源、范围,逻辑关系,审核要点,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处理办法。10月底前,形成全省统一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用以指导普查实践。
七、宣传发动早布局
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早制定本级宣传工作方案,配合普查工作进程,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利用统计开放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省级宣传工作方案即将下发,10月份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及新闻发布会,对全省宣传工作,以及12月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八、设备物资要到位
各级普查机构及技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切实做好普查平台环境搭建及设备软硬件配置工作,搞好各类物资、普查报表的发放管理,科学制定高效有序的PDA设备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11月份完成PDA设备验收、数据加载及发放工作,省普查办(政府)将再次组织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各地单位核查数据质量和普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围绕上述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建议省经普办(领导小组)近期组织召开全省经普工作会议(主任/分管领导),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征求市州对普查工作的建议。
附:部门及专业工作安排
一、部门
1.垂直管理部门:8月31日前,向国务院经普办提供单位名录;开展相关调查,2014年4月15日前提供到地市的财务分解数据;协助地方普查登记,参与地方数据审核。(见国经普办文〔2013〕4号)
2.名录管理部门:2013年9月15日前,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截至2013年8月底前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各类单位行政登记资料;2014年1月15日前,提供2013年9月至12月底审批或登记的单位增减变动资料;按照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做好各类单位的核实和认定工作;共同对经济普查单位核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对于核查结果与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相关部门应按其审批或登记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应于接到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差异名单后1个月内反馈;对于地方普查机构与部门核查均无法查到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在日常年检时重点进行核查。(见国经普办文〔2013〕8号)。
二、专业
1.组织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9-12月)。
2.深度参与省级试点,结合市州试点工作,对行业单位数量、指标填报情况、数据汇总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研判,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提出专业解决方案。核算处牵头,各专业配合,10月份完成数据审核要点及质量控制办法。
3.10月份编写专业培训教材,准备好授课课件,11月份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工作。
4.考虑到基层专业配置情况,分专业做好普查报表催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做好与上级专业协调与沟通。
5.数管中心负责软硬件环境配置及数据处理相关工作。
6.财基、数管、专业、综合组配合做好普查物资准备。
7.参加督办检查及质量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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