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特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对于圆满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经济普查,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一起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及时准确。
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二、内容重点
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依法普查的水平和数据质量,是这次普查的主要特点与亮点。本次经济普查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区绘图、单位比对、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除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对象以及保密单位以外,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定位、核查和拍照,并通过联网直报和PDA直接传输的方式报送普查数据。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准确把握我省经济发展大局,有效应对风险与挑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与水平,对于建支点、走前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方式及依法普查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对普查内容与组织方式新特点的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减轻普查对象负担上的重要作用。通过宣传依法普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同时,还要深入普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积极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湖北省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一)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和督促各级新闻单位根据不同阶段宣传重点,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同时,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宣传工作计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领导和协调本地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宣传动员落到实处。
(二)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同时还应与同级城管、文明创建、卫生等部门做好衔接和沟通,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三)各级新闻单位要主动配合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播发经济普查的公益广告,报道普查过程中的各项重要活动。各级普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和信息,共同做好工作。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各地要成立普查宣传组,并按照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见附件1)配合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好本地宣传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宣传组应由宣传部门和熟悉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统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乡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宣传工作。
(五)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列出专题、开辟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组织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按照统一的标语口号广告词(见附件2)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经济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六)各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计划安排
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各阶段的任务及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3年底前)
本阶段要集中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追踪报道普查的重大活动和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4年1月至5月)
本阶段要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底)
本阶段重点宣传普查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开发应用成果,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社会价值。
五、宣传品制作
(一)编辑、印发《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2013年9-10月)。
(二)下发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告片和其它宣传品(2013年10-11月)。
(三)下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以社区、村镇为单位广泛张贴(2013年11-12月)。
(四)配合普查登记工作,下发经济普查宣传海报(2013年11-12月)。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制作下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纪念品等(2013年9-12月)。
附件1:
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
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具体宣传活动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3年底前)
(一)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后,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联合套开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宣传工作,并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各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全面介绍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情况,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开展宣传。(9-10月)。
(二)召开省直和中央在鄂各主要新闻单位座谈会,研究策划新闻单位经济普查宣传口径和具体预案(9-10月)。
(三)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荆楚网等新闻媒体开设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题、专栏,全面介绍普查知识,及时反映全省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情况,基层普查人员选调、培训情况,单位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政府组织检查督办情况等。各地新闻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9-12月)。
(四)湖北日报、楚天金报要适时组织系列评论员文章,全面解读普查目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普查知识等,同时对普查各项重大活动和全省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9-12月)。
(五)印发《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及宣传品(9-10月)。
(六)在全省各级报刊、广播、电视中发表开展单位核查和全面普查的社论或述(短)评(10-12月)。
(七)省经普办会同有关新闻单位设计制作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告片等下发到县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并结合《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配合做好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与沙巴体育共同举办《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相关工作(9-12月)。
(八)全省市、州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开设经济普查网页,做到全省专网联通,还要就当地工作进展情况编辑经济普查简报,通过网络和简报等形式进行经济普查宣传(9-10月)。
(九)各市州县可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如与电信部门合作,播放电话宣传铃声宣传经济普查,同时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短信。与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在其办理业务大厅内悬挂宣传标语或在电子屏幕上播放宣传告示。与当地教育部门协商配合,在广大中小学校中开展经济普查“一堂课”宣讲活动。与当地文化部门配合开展街头文艺宣传。还可组织开展普及经济普查知识方面的大型活动,如经济普查讲座进社区、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摄影竞赛等(9-12月)。
(十)各市州县要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和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设立大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并在人口密集区域出动经济普查宣传车巡游宣传。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可在公交车电子屏幕和出租车滚动屏幕上进行经济普查宣传(9-12月)。
(十一)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地单位核查实施情况和普查登记准备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研和检查,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10-11月)。
(十二)下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制的《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的一封信》和《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以及普查告知书,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12月)。
(十三)积极做好经济普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的新闻宣传,掀起宣传高潮。宣传月为2013年12月,宣传周为2013年12月最后一周。在“宣传月”前,各级新闻单位要开展普查登记宣传;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主要新闻单位要对同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进行专题采访并公开报道,同时对“宣传周”活动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在经济普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形式,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宣传攻势,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12月)。
(十四)安排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做客官方门户网站(如:湖北省政府门户网、荆楚网等),与网友在线交流经济普查有关话题,现场回答网友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经济普查有关问题。安排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湖北人民广播电视总台有关栏目专访,解读经济普查,宣传依法普查的重要意义(12月)。
(十五)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新闻、天气预报等节目中插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倒计时提示等字幕;利用其他主要媒体、公共场所、办公楼宇、交通工具等播出经济普查宣传广告片或张贴宣传海报(12月)。
(十六)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的安排,在经济普查登记正式开始前组织收看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发表的重要讲话。请各级主要新闻单位对同级经普办领导进行采访并配发社论或述评(12月31日)。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4年1月至5月)
(一)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各大媒体追踪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拟由湖北日报社编发新闻通稿,湖北电视台湖北新闻做新闻报道,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荆楚网等媒体进行文字报道。
(二)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
(三)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及普查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包括普查登记阶段各级政府的支持、部门间的协作、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等。
(四)对普查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于在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公开曝光。
(五)对普查登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
(一)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的各项准备,与省政府新闻办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并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同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各市州县也要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配合湖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发布,请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和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发布消息和评论。各地新闻单位也要及时报道本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并配发消息和评论。
(三)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普查数据看我省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
(四)组织我省经济界有关专家学者,通过主流媒体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开展普查成果课题研究工作,编辑出版系列资料。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成果,特别是各行各业和各地区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经济发展成果给我省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
(六)普查总结表彰阶段,组织媒体分层次、分主题对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大会新闻报道。
附件2: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广告词
1.经济普查以实为本
2.经济普查利国利民
3.经济普查连着您我他
4.搞好经济普查促进经济发展
5.经济普查求真实把脉国情谋发展
6.搞准普查促经济搞好普查为人民
7.搞好普查为大家发展经济为人民
8.经济普查摸家底科学规划有依据
9.摸清家底惠百业普查经济靠大家
10.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1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力搞好经济普查
12.如实申报普查资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13.经济普查知根知底科学发展有理有据
14.经济普查了解昨天把握今天规划明天
15.经济普查盘点过去把握现在指点未来
16.弄虚作假是违法我们都来反对它
17.坚决依法查处经济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18.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9.如实申报经济普查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全貌
20.您为经济普查提供真实资料我们履行为您保密义务
21.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22.认真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
23.您为国家提供可靠普查资料国家为您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24.经济普查求真求实求准确把脉经济利国利民利未来
25.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26.真实了解昨天准确把握今天科学规划未来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27.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附件: